相关问答
必须赔偿,不管交通事故是否赔钱,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均应当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医药费;2.停工留薪期内工资...
个人一年之内去劳动局申报工伤,鉴定、评级。评上了就有伤残的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该可以得到双向补偿的!案例:郭某平时都是乘坐公司班车上下班。某日因送孩子上学未能赶上班车,便乘公共汽车上班,中途换车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事故发生后,经交通部门鉴定,出租车司机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并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全额赔偿郭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郭某出院后,要求所在单位按工伤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支付住院期间工资。而公司认为,郭某上班不是班车行驶路线,因而不是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不能认定工伤;即使认定工伤,由于郭某已经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工厂也无须再给郭某工伤赔偿。解读:《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删除了旧法关于上下班途中"必经路线"的限制,此处的上下班途中笔者建议作有利于劳动者角度的理解,将"上下班途中"理解为"以上班为目的的途中。本案中郭某应被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文件明确指出:“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前提是你受伤是因为你的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对待,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得到民事赔偿以外还能得到工伤的赔偿。
前面那次没赔偿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不能重复赔偿的按照最高一次的赔偿对于职工在同一单位多次发生工伤的情况,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之规定,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发生工伤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规定领取相关待遇时,按照其在同一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最高伤残级别,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9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7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