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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首先纠正你的一个错误说法,从来就没有新劳动法,正确名称应该是劳动合同法。其次,工厂辞退员工,如果是因员工违约或者违反规章制度辞退那么就没有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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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您未享受养老待遇的,您与工厂之间仍属于劳动关系,工厂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您可要求工厂支付赔偿金,即最高可获24个月本人工资赔偿。 2、加班费是否未足额发放,要根据您每月实领工资核算。 3、身份有病疼的,可以通过医疗险报社保,如属于工伤的,也可要求工伤待遇。 4、工厂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与提前一个月通知无关。
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按职工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薪是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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