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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小区会所经营收益应该归开发商所有。根据民法典有关所有权的规定,当会所建筑本身的产权归属开发商后,会所的所有权归开发商,开发商可以行使经营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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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间的收益),归共同拥有该物业的业主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小区公共收益该归全体的业主所拥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2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第283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
广告位置不同,广告收入的所有权也有所不同:如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的广告、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室,其收入应归所有业主所有;如果广告设置在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收入应属于相应的所有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经有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收入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护资金,也可以由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看出,在社区公共场所和公告设施上经营广告,经有关业主、业主大会同意或授权,物业公司不得擅自引入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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