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产假可以和年假一起休,但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年休假由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考虑职工意愿,统筹...
陪产假与产假实际享受的主体不一样,其中陪产假一般是男职工享有的,当然这也要是男职工的合法配偶在怀孕生产的时候,男职工才能同时享有的。换言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北京陪产假为15天,在休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但同时北京市有拟产假新规定尚未出台。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并且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但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至于生育独生子女的奖励问题,同样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针对“两孩”时期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未来拟不再享受奖励及优待
1、根据原劳动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女职工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时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两个月。 2、根据《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规定,婴儿满周岁时,经县(区)以上含(县、区)医疗或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可适当延长授乳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发生争议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也不受理。陪产假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对合法生育的女职工,给予其夫照顾女职工的休假权利,发生争议向各地卫生计生委投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5人已浏览
649人已浏览
634人已浏览
1,3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