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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后被两次转租,且每次都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
房屋出租后被两次转租,且每次都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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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后被两次转租,且每次都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是合法的。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房屋出租后两次转租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可以认定为合法: 1、转租必须经房屋所有人同意; 二、转租租金不得高于原租金,确实需要合理增加,增加的收入应交给房屋所有人。
房屋出租后两次转租,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合法。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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