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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付款,且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付款,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买卖合同未约定付款时间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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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时间内未付款,且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付款,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如果你是在2007年10月书面提出解除合同:则1、你无权要回2万元定金。2、其它无任何责任承担。因为,虽然合同约定:2007.12.25日前付清全部房款。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协议成交总价每日0.5%承担违约责任。任意一方逾期 3天不履行协议条款的即视为单方解除协议,解约方按协议成交总价的10%另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双方中介费。”但是,你在2007年12月28日以前,只要提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对你不适用。二、如果你仅仅口头提出,建议你在2007年12月25日前,采取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对方提出解除合同通知。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果在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如果在付款期限届满以前,应付款的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的,另一方还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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