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自愿解除的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你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应当为你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开...
【1】企业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本人表示不同意,可以。但是不等于按照《劳动合同法》一定不能解除劳动合同。【2】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的相关规定: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6个月计算。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补偿金,如果单位的原因,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试用期约定合法的话,由于工作不到六个月,所以可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1人已浏览
453人已浏览
126人已浏览
1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