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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1、收集你在公司工作的证据,包括工资条、排班表、你所经手的业务证明等等能证明你在公司工作的。 2、到当地劳动局查询一下你合同是否已经...
可以拒绝辞职。员工自愿辞职可不补偿,但员工在法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关系可争取经济补偿。您是否具备争取补偿金的条件,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可为您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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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 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替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没有缴纳的,可以要求补缴,同时也有权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1、员工手册是否有你签字确认,如果没有则对你发生任何效力; 2、如有你签字确认那么则对你发生效力,但是只有在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下,才能作出除名的决定,什么是严重违反必须要清楚的予以约定,因此你公司作出的要你签字是违法,要求开除也是不合法的。 3、建议不签字,让总公司给你开除的决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4、你的胜算是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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