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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 二、转让期限 三、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限不...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身份证一致; 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 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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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的姓名和住所;(二)转让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三)转让期限和起止日期;(四)转让土地的用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承包方代表姓名”要与一致;2、“承包土地人口”为农户现有人口;3、“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明确;4、“承包期限”起始日期为签订合同的现时日期;5、“承包方签章”如无私章的,应由承包方签名并按手印确认;6、“承包土地地块情况”长、宽可以不填,面积一定要填,地块“田界”必须准确具体,台账登记不准确具体的应予纠正;7、“地块地类”只分水田、旱地两类;8、“承包地附着物情况”要实事求是,不能漏填错填。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包括发包方和承包方。发包方,指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承包方,可以是村民小组、专业组、农户户主等。 (2)标的和数量:指承包土地的位置、面积、质量、用途等级等。 (3)承包期限。 (4)双方权利义务:包括发包方提供的生产条件、资金和服务项目及服务收费标准,承包方享有生产经营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等,应当缴付的承包金、提留款、统筹款,应当完成的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以及应当提供的劳动积累工、农村义务工等。 (5)在承包期内调整承包指标的条件和办法。 (6)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减产、减收或者绝产、绝收时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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