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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没有到当地的劳动...
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企业法人的,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如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使用名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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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当事人约定办理登记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后,具有以下对抗第三人的效力:①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需要再次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④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抵押物依法处分给第三人的,第三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劳动者的子女小学报名劳动合同书通常要求至少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没有在劳动局备案是可以的,除非学校或者当地教育部门有特殊要求,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学校或者教育部门进行详细了解,便于有针对性地准备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虽然,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主要取决于合同的内容,与是否办理登记备案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房屋出租不办理登记备案的行为确实是属于违法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十四条、《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租赁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未办理的,可以对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非住宅租赁当事人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3、所以,出租房屋应该办理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是法律、法规规定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履行的行政义务。不办理登记备案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 以上就是“房屋租赁税率的计算方法”的全部内容,"房屋租赁税"应是由房东缴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东一般将这部分负担转嫁给了租客,从租赁业务实施来看,除非租房费用可报销,租客会要求房东备案,基本上所有房东担心税收,都不会主动备案。。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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