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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受伤不算工伤,一般来说,学生在校期间用业余时间打工或实习,用工单位不能与其建立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其损害应按一般...
学生在工作时受伤一般不算工伤,因为用人单位与学生之间未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应当认定为工伤: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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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假期打工受伤的情况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进而通过工伤程序解决纠纷。2.从法律角度看,学生假期打工阶段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成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打工学生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和保护,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3.但是,学生假期打工不适用工伤并不意味着“伤了白伤”,受害人仍可以人身损害赔偿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生打工期间,由公司对学生进行现场监督管理,公司是受益人,两者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形成了雇佣关系,所以,受伤的学生应该向公司主张赔偿。4.如果想解决该纠纷,除了与单位协商处理以外,只能先做司法鉴定,然后通过法院走人身伤害赔偿程序解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视为工伤,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根据兼职情况的不同,区分兼职是否属于工伤情况:根据劳动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与工作学生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劳动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在另一个用人单位兼职,在兼职过程中受伤。根据《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员工与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发生工伤事故时,员工为其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这时工人受伤属于工伤。
大学生勤工俭学受伤了不属于工伤,不能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依法的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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