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资料:1。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劳动合同、本人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管的...
根据成都的相关政策规定,成都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三、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办理流程: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政策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等规定。
一、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缴费规定。凡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直接享受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无需缴费。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报销条件。①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效期内;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③已在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卡,进行妊娠期间门诊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三、城乡居民生育保险申领时限。参保居民在住院分娩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不超过12个月,持资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审核报销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四、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包含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定额补助、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和新生儿护理费。(一)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400元。(二)住院分娩定额补助标准为:在一级及以下社保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在二级及以上社保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三)参保居民在分娩期间产生的新生儿护理费,按每个新生儿100元定额支付。五、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费用结算规定。参保居民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以及分娩期间新生儿护理等费用,由其住院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机构确认,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的,由定点医疗机构一并结算;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由个人全额支付。六、妊娠期间门诊产前常规检查定额补助申报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卡;各项检查结果报告单;各项检查项目缴费凭证。七、住院分娩定额补助及新生儿护理费报销资料。包括:参保凭证,参保人身份证,《生育证》或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出院病情证明,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费用清单、中药复式处方以及相关检查报告,住院期间的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复印件,产前检查补助申报材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银行储蓄账号,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异地分娩的参保居民须提供分娩地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医院资质和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需代办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八、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报销途径。住院分娩期间治疗生育并发症的参保居民,在按规定享受住院分娩定额补助的同时,其治疗生育并发症所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支付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予以报销。参保居民享受的住院分娩定额补助与报销的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之和超过当次住院医疗费总额的,超出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237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