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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确定你是职业病,还是自己健康问题,如果是职业病单位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待岗多久单位会解除合同。但确定的是待岗后,用人单位不能以待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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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相关规定,医疗期结束后,劳动者仍然不能痊愈,那么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
我已知悉你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企业管理的概念。法律上,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的长短需根据劳动者的病情而定。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关系而在病假期间是可以的。这是最大的区别并且当劳动者请病假且病假短于医疗期,除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之情形(一般不会触犯)用人单位在这一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当劳动者请病假但病假已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病假短于医疗期是一般不会有问题的但是病假超过医疗期则有可能有问题。以下为医疗期长短的规定在此之内病假均为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以上,为一般的医疗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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