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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事故受伤,是属于工伤范畴内的。如果是上下班途中,员工属于乘车人,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那么也是属于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1、员工在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可以算工伤的。因为在下班途不一定是要回家的路上,只要有合理的理由到某地方去办事情,都是可以的。法律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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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了,职工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被认定为工伤之后,可以依法在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限额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肇事者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的情形多种多样,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对比一下是否属于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属于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你在发生事故的时候有报警处理的,你就可以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证明、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你外出办事的相关出入登记情况资料等等,提供给劳动部门,同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你确实是外出处理公事,那么你的情况必定属于工伤,公司作为你的用人单位,如没有为你购买社保保险的话,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公司如有为你购买社会保险的话,你则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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