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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楼顶出现漏水的,可以找物业公司处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的楼顶出现漏水的,楼顶属于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所以可以找物业处理的,如果在保修期内的,要通知施工单位维修。
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移动共用设备;破坏房屋外观。而楼房的屋顶属于共用面积,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破坏小区的整体环境、损坏防水层的使用寿命、堵塞烟道和排风口,损害其他业户的利益。所以,物业管理部门禁止在楼顶擅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如果要安装的话,必须经物业部门召开业主大会,等所有业主都同意后,才可以安装,否则,不允许安装。
楼顶屋面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后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第七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据此,楼顶屋面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对楼顶屋面不享有专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无权擅自将楼顶屋面售予购房者。如使用楼顶屋面与相邻人发生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如果商品房内有通往楼顶屋面的公共通道的,顶层住户不得妨碍楼内其他业主经过公共通道通往楼顶屋面;如果没有公共通道的,其他业主欲从顶层住户室内通往楼顶屋面的,须经顶层住户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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