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无效的合同不需要解除,自始无效。如果是因公司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若公司无故要求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作双方合意解除,您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若公司无故要求解除您的劳动关系,您可以不接受,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若您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视作双方合意解除,您只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结合工作年限,有一年算一个月,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工资根据您每月的工资单上数额计算。 3、获得赔偿金的前提条件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公司未经得您同意,擅自办理退工手续。 您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而公司擅自帮您办理了退工手续,您可要求双倍赔偿金。
1、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其他劳动合同只有期限不同,在其他方面仍应适用劳动法的有关规定。1、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用人单位无过错。劳动者主动要求解除。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2、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过错要求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需要裁员或者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工资的三倍,则按社会工资的三倍计算。3、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赔偿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