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虽然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不等于双方不存在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作为实际用工单位仍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2、告之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4、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法律对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劳动者作了严格的限制: 1、用工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为数个短期的劳务派遣协议; 2、用工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费用; 3、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工单位。
劳动者参考如下法条确定劳动合同关系。r《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r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r(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r(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r(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r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r(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r(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r(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r(四)考勤记录;r(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所确定的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可以看出,从属性是劳动关系区别于其他关系的最大特色,也是认定主体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从属性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人身上、经济上及组织上的隶属性。人身从属性主要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和范围内交给了用人单位进行管理,劳动者需遵守劳动纪律及内部规章制度约束(如考勤、考核、奖惩、工作惯例等),经济从属性则体现出劳动者通过劳动向用人单位换取报酬的交换关系;组织从属性则是指劳动者在由用人单位组织劳动,承担劳动风险。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在于:一是承揽合同中无人身隶属性。承揽合同是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工作成果的产生便是工作完成的标志。承揽人必须付出一定的劳务才能取得工作成果,但承揽法律管械关注的并不是提供劳务的过程,而是工作成果的交付。所以承揽人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其在完成承揽工作中可以自行确定用工方式、用工程度、造作规程和劳动过程,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定作人仅接受承揽人物化的劳动成果,此成果是定作人支付劳动报酬的直接对象。因此,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不存在支配和服从的关系,二者之间并不具有人身隶属性。二是承揽合同履行中产生的风险由承揽人自行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7人已浏览
292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