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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土地登记中心办理,一般会在行政服务中心设有窗口。需要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土地评估报告,以及当地所需的其他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是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也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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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当地土地登记中心办理,一般会在行政服务中心设有窗口。需要土地作价入股协议,土地评估报告,以及当地所需的其他材料(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土地登记书各地有格式化的表格,需要到登记窗口领取,或者当地的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下载。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到土地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变更登记原因证明、土地使用权证等材料; 3、审核通过后,办理变更登记完毕,核发新的土地使用权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并做登记。
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指土地权利人变更或者土地权利人姓名、地址、土地用途变更的登记。土地使用者应当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内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土地使用者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对所有权进行实地调查和审查,并进行地籍测量。(一)权属审查。核实法人身份证明与申请书上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与委托书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当土地使用者相邻双方在场时,共同确认变更后的新界限,并将调查结果填入调查表,同时让相邻者在表上签字、盖章。(2)地籍测量。准确测绘和计算新产生的宗地形状、界址点、界址线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与此同时,对原宗地的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宗地面积、地籍图等进行相应的修改。(3)注册。变更登记申请变更地籍调查后,其结果经检查验收,符合充分依据、合法所有权、明确界限、准确面积的要求,可报区县或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变更或重新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家庭卡。(4)填写土地证书。属于权属变更的,应当更换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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