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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负责任的用人单位,如果不想用某个劳动者了,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协商解决,给劳动者一定的缓存时间,并且支付部分经济补偿;这样最有利;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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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负责任的用人单位,如果不想用某个劳动者了,最好的解决方法是协商解决,给劳动者一定的缓存时间,并且支付部分经济补偿;这样最有利;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即可,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那么工作1年是可以要求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的; 三、用人单位只有在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情况下,才可以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四、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这里需注意,如果用人单位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用人单位不能免除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比如说用人单位增加劳动者的工作量,但是劳动报酬不变,这实际上是变相降低了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还比如用人单位要求降低工资,劳动者不同意而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你向他提出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愿意维持劳动合同条件,他还是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这样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你公司不需要支付他经济补偿。
严格来说,单位并未真正违法。如果你之前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即将到期,那么首先是要看双方是否续签,如果单位不续签的,那么单位按照你2008.1.1后的该单位满7年不满7.5年的工龄支付你7.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主动提出不续签合同,那么单位不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都愿意续签合同,那么单位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你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单位和劳动者都有权选择是否续签,此时单位有是否续签的选择权,而一旦双方都愿意续签后,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没有选择权,只有劳动者有自由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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