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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上班时间打架受伤不一定是工伤,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实践中主要通过三个条件进行判断: (1)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 (2)必须是因...
劳动者到用人单位打卡后在用人单位内摔伤,属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所以属于工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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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已经开始建立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的,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在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期间,因为工作,且在工作地点而造成了意外伤害事故的应该属于工伤,除用人单位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明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没有在工作,而是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产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由于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 (1)犯罪或违法; (2)自杀或自残; (3)斗殴; (4)酗酒; (5)蓄意违章。 根据上述第(5)点,如果劳动者蓄意违章而负伤、致残或死亡的,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要注意一点,“蓄意违章”是指十分恶劣的、有主观愿望和目的的行为。在处理认定工伤的工作中,不能将一般的违章行为视为“蓄意违章”。因此,劳动者在非蓄意的情况下违规操作而受伤属于工伤的范围。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5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根据该规定,因工外出认定工伤应具备以下要件:一是因工外出期间,应为职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外出工作的期间。二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因工作原因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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