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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
A员工为新招聘的,并未来得及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当时a公司法人打他手机我就在场,该员工也承认a公司法人是咨询是否签定合同事宜,但是是他无意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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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你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已具备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还可要求单位支付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 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行政处罚责任:《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51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八条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数,对用人单位处以每人500元罚款。 2、未上社保可要求补缴,并可以此为由随时通知单位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依法要求给予经济补偿。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先与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 2)如果签定劳动合同,才有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提出不补签劳动合同(表现形式就是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关于公司与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回答,根据华民共劳合同规定:第八十二条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单位违反本规定与劳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自应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起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依照劳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者补订书面劳合同;劳者与用单位订立书面劳合同用单位应书面通知劳者终止劳关系并依照劳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华民共劳合同规定:第八十二条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单位违反本规定与劳者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自应订立固定期限劳合同起向劳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用单位自用工起超月满未与劳者订立书面劳合同应依照劳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向劳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并与劳者补订书面劳合同;劳者与用单位订立书面劳合同用单位应书面通知劳者终止劳关系并依照劳合同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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