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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由生育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给企业,作为企业在员工产假期间发放产假工资的补贴。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产假期间的工资。 职工享受生育津贴...
这位朋友我来给你说一下生育津贴平均工资是扣了社保了吗这个问题吧: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则女职工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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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一般情况下,生育保险要交满12个月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交满一年生育保险,生孩子能不能报销,具体还要看各地社保政策,有些地方规定不满一年,可让单位先行垫付,等缴够一年后再由单位去社保机构办理报销。若生产时职工未购满一年生育保险,用人单位需垫付职工生育津贴,可在垫付生育津贴一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首先:文件里说的是“生育津贴的日支付标准是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的工资数额除以30.4“有一种理解是上年度用于缴纳本人生育保险的工资数额,那对于2011年生育的来说就应该事2010年的缴纳生育保险的钱的数额,那就是2010年的缴费基数。这句话这样理解似乎也对。所以针对这一歧义进行行政复议可以吗?职工本人可以直接申请吗?还是必须单位申请? 其次:楼上说的社会保险法是全国的吧,针对地方是不是还按照地方的办法执行呢??再有职工是2011年1月生产的,产假结束后,于2011年7月1日由单位去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不是不是要求全国必须统一的吧。毕竟生意保险是地方管理的。查看原帖
未交满一年的不可以报销。的报销,必须要符合几个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保险条例》第十条女职工同进符合下列情况时,享受生育保险;(一)连续满一年以上;(二)、生育符合《》及有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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