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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
开发商已经承认,这个是对你有利的证据,先保存好; 现在关键是如何计算你的损失,首先是直接损失:包括货物损失、房屋修复费用、装修修复费用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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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取丁先生的房产证,是否如发展商所言要同时提供肖先生所交的契税发票? 各自的税款,各自承担。 2.如果丁先生不愿意出这笔钱,是否其构成违约? 肯定是。 3.丁先生是2000年就买了肖先生的房产(银行按揭以及房管局鉴证时间),但后来也是2005年初补交的契税(曾经交过一次,但其说发票不见),请问如果过户给我,其是否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如果其拒绝交纳而导致无法过户,我能否要求其赔偿我的装修费用或起诉要求其履行过户协议? 一般情况下会交。 若解除合同,要看是因什么原因而起,因对方过错,可以要求赔
根据您的简单陈述,如果在开发商提供并与您签定的合同中,没有对该细节作出明确的描述,那么,我个人认为开发商至少存在违约情形。类似这样的情况,由于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购房人的意思表示,开发商应当在合同及平面图上明确标注!另一方面,如果可能,建议您最好看下房屋的结构图或装修图,如果里面设计存在这两根梁,而开发商没有告知您(即当作没有梁的房子买给您),那么开发商甚至存在欺诈的嫌疑。故此,我认为开发商存在违约的事实是基本可以认定的。当然,最终还是要以合同及相关附件约定为准。8/5
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退房以后,解除购房合同并不同时解除贷款合同。 但是,房屋合同的解除并不影响你和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虽然不买房了,但因为其已从银行借贷出款项用于购房,所以与银行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这笔借款是一定要还的。 并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制订的《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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