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房产转移登记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2021-11-20
房屋产权转让登记需要以下材料:1。个人之间的房屋买卖1。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或协议;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还债协议。4、法院的判决、裁定还应当提供法院的判决、裁定和法院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5、赠与、继承等应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双方份证(复印件)。二、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房屋买卖1。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或协议;3、产权单位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买卖批准文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房屋划拔、转让、合并、改制产权登记,还应提供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以房抵债的还应提交抵债协议。6、法院判决、裁定的房屋还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人民法院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7、个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8、委托他人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

相关法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三十八条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