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申请所在地的区(县)户口连续满5年;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600元...
北京人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待家庭; 二、北京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15㎡;3户及以下家庭...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2010年10月8日起,北京市规定,申请家庭只包括: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北京市规定,3人及以下家庭申请的,要求年收入8.8万及以下,资产57万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及以下。 3、2人申请的,配售一套1居室,一般在40-60平。 4、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到你户口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领取并填写申请核定表即可。
申请人应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必须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雇佣者和园区雇佣者租赁的公共租赁住宅,雇佣者可以代表本部门的员工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与有关部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料。经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应登记为公共租赁住宅候补对象,向社会公开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书面通知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审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与有关部门讨论,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讨论结果。登记为轮候对象的申请人,应在轮候期间安排公共租赁住宅。租赁对象和租赁顺序确定后,必须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租赁对象按租赁顺序选择公共租赁住宅。出租方选择公租房后,公租房产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与出租方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申请北京公租房的条件: 1、申请人在北京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租金的能力; 2、申请人符合政府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收入和经济来源符合申请标准; 3、申请人的农民工需要提交稳定的工作证明和收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9人已浏览
445人已浏览
4,639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