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老板跟我说,我和公司是事实雇佣关系,就算没签新合同,旧合同会自动延续约束我,根据旧合同上的条款,辞职后要3个月才能走”这种说法是不合法...
1、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没有生效,不能要求赔偿;2、单位同意招商经理的意见合同有效一个盖章,你可以要求履行合同。单位不盖章并解除合同应该赔偿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但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工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二倍工资的诉讼时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次日开始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是对于您的疑问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确定的解答
原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到期时间是2005年5月1日。事实劳动到2006年5月1日不应该算结束了, 2006年4月5日在单位待岗。4月30日起就没去了,单位也没出具解除通知。不算已解除了合同。你可以请求劳动仲裁,一直没给你安排工作,致使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而要求每工作一年就有一个月经济补尝,可以要6年的。
你现在是想主张这个条款无效还是,你的租赁到期没有,房东那边怎么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7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1,998人已浏览
5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