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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
劳动者赔偿的具体情况如下:(一)《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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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离职的,如果因为劳动者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者非法终止劳动合同,违反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除违反服务期或者竞业限制外,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未履行的部分培训费用。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员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招用员工后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签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具体规定为: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它赔偿费用。 依据上述规定,可要求单位按国家规定补交社会保险、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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