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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离婚后怎么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
(一)明确产权 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二)明确产值 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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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产如何分配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明确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比如,一套房子购买价是50万元,首付10万元,贷款40万元,现值60万元,未还贷款30万元。夫妻可以分的部分就是,60万元的现值减去30万元贷款后的30万元,每人可分得15万元。也就是说,由分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15万元,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婚前房产离婚后怎么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与房改的房屋,产权以一方父母名义登记。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买房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2、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地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离婚时房地产由双方协议处理;3、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给对方造成损失。离婚时,对方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婚前一方承租。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出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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