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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话记录可以作为外遇的证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明确将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所以手...
电话记录可以用作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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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就目前的证据来说,比较有利的证据为社保缴费证明,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仅凭社保缴费记录不能单独作为认定存在劳动关系的依据,你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做佐证才可以证明你的主张,否则结果就是败诉。 2、需要说明一点,劳动争议案件与其他民事案件有些不同,前置程序是必须经过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如果劳动仲裁认为你的证据不足,裁决你败诉之后,你仍然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在那时你再请律师也可以,不过相对在仲裁阶段请律师来说,你可能已经错过最佳的时机了。
录音资料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可作为证据使用 一是一方当事人偷录,对方当事人虽不同意,但无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场并证实私录过程真实的,可以作为证据; 二是被录音者虽不知道秘密录制,但结束后知悉并表示同意的,可以作为证据予以采信; 三是录音资料经过鉴定证实未经剪辑、拼凑、篡改和臆造,并有其他相关证据相印证的,可以认定其效力。
当起诉之后,当事人会考虑取证的问题,会纠结通话记录是否可以做证据。那么,到底通话记录是否可以做证据呢?下面为你解答。 通话记录是否可以做证据?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章证据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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