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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户籍所在地有赴异地居住30日以上趋势的成年育龄妇女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外出申请,携带以下资料到镇(办)人民政府计生机构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工作日);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12356;办理地点:青羊区卫生规划局地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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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1)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2)政策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3)政策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办证材料 1、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 2、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 3、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发证、查验和补证程序 1、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2、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3、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现居住地对未持有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成年流动人口,发给当事人《限期补办婚育证明告知书》,并限期在一个月内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在限期补办期间,现居住可为以下人员办理临时《婚育证明》: (1)经核实、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为其办理临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将办理情况通报其户籍地: (1)经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核实,流动人口的婚姻、生育信息完整、准确的; (2)在现居住地依法办理暂住登记或居民登记1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4)已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的,并办理《住房产权登记证》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仅在办证机关所在县(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办理材料1、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2、居住在居民家中应提供户主的户口簿;3、居住在房屋出租户的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业主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4、与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身份证明;与非武汉市户籍的承租人共同居住还应当交验承租人的居住证;5、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须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武汉如何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注意事项6、在本区购房自住的需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办理流程个人办理审核材料——查询核对——信息录入——采集照片——填写表格——打印回执武汉居住证办理流程(个人版)集体办理1、用人单位或学校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所的,单位凭营业执照、学校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单位或学校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申请集中办证,集中登记批量录入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同时领取《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空白表)。2、分发申领表格,指导员工、学生如实填写,申请人为18—49周岁育龄妇女的,还需准备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收回《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申领表存根联与领证联中间加盖骑缝公章。3、用人单位或学校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集中组织申领人凭二代身份证到受理点办理。受理点完成受理后手工填写或打印办证回执。4、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办理地点武汉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青山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江汉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武汉派出所网点大全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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