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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户籍所在地有赴异地居住30日以上趋势的成年育龄妇女应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外出申请,携带以下资料到镇(办)人民政府计生机构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工作日);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28-12356;办理地点:青羊区卫生规划局地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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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1、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2、居住在居民家中应提供户主的户口簿;3、居住在房屋出租户的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业主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4、与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身份证明;与非武汉市户籍的承租人共同居住还应当交验承租人的居住证;5、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须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武汉如何申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注意事项6、在本区购房自住的需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办理流程个人办理审核材料——查询核对——信息录入——采集照片——填写表格——打印回执武汉居住证办理流程(个人版)集体办理1、用人单位或学校为流动人口提供住所的,单位凭营业执照、学校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单位或学校住所所在地公安机关居住证受理点申请集中办证,集中登记批量录入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同时领取《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空白表)。2、分发申领表格,指导员工、学生如实填写,申请人为18—49周岁育龄妇女的,还需准备流动人口婚育状况证明。收回《武汉市居住证申领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申领表存根联与领证联中间加盖骑缝公章。3、用人单位或学校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集中组织申领人凭二代身份证到受理点办理。受理点完成受理后手工填写或打印办证回执。4、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办理地点武汉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青山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江汉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武汉派出所网点大全希望可以帮到您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是证明流动人员的身份、婚姻状况、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便于有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是便于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免费向流动人口提供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政策咨询、避孕药具、孕情、环情、病情检查,以及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办证条件: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应当自到达现居住地之日起三十日内提交婚育证明。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可以通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直接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交婚育证明。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查验婚育证明,督促未办理婚育证明的流动人口中的成年育龄妇女及时补办婚育证明;告知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可以享受的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以及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相关义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本条第二款规定的工作,做好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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