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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如果在租赁期间出卖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主张你的卖房无效。 二、买房人只想拿房租,不想履行房东义务,构成违约。但不是对你...
1.房东在合同期间卖房是否属违约是违约。2.我们提出现在搬,房东说必须住到4月底,否则要我们付违约金,是否合理不合理。3.房东卖房没有提前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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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你的房子还未租出,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1、该房屋为在售房屋,出租期间,租客必须配合看房,否则,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或约定不配合看房则须赔偿一定的违约金),在同等条件,租客可以优先购买该套房屋,如果租客不打算买该房屋则要签订放弃购买该套房屋的声明;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屋出售后,该租赁合同终止,按天结算房租,租客在租赁合同终止三天内搬离该房屋(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有该条协议,你在签署房屋买卖协议时就应该让买方给你充足的时间处理租赁事项)。2、如果你一开始就不想卖给租客,应首先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先让租客签订一份放弃购买该房屋的声明,然后租赁合同约定,该房屋该房屋为在售房屋,出租期间,租客必须配合看房,否则,出租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赔偿因未配合看房而造成的损失(或约定不配合看房则须赔偿一定的违约金),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屋出售后,该租赁合同终止,按天结算房租,租客在租赁合同终止三天内搬离该房屋(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有该条协议,你在签署房屋买卖协议时就应该让买方给你充足的时间处理租赁事项)。
房屋租赁在先的,即使事后房东将该房出售的,房屋租赁协议依然对新房东有约束力,即在协议有效期内,新房东也不得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一项普遍承认的法律原则,即“买卖不破租赁”。同时,房东在出售该房屋时,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您,您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屋出售本身并不构成提前解除合同的特殊情况,您可以要求房东赔偿您合理的损失,主要是您重新寻找新租赁房屋所花时间精力财力等,一般不会太多。!9/7
首先,双方合同约定:“租赁期内,双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一次补偿对方损失费为当年租金的30%,甲方并退乙方已缴纳但未使用期间的房租。”那么您的房东做法是合理的。rn其次,关于您的装修损失,要看合同上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照法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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