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收取房屋更名费不合法。因为房屋的转让发生业主变更,需要物业服务部门进行业主登记变更,完全在物业公司日常服务范围之内。并且物业服务合同不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前期房地产费征收标准新建普通住宅房地产销售前,建设部门应按市区普通住宅房地产公共服务项目收费方法规定,以公开招标或协商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服务企业,签订前期房地产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新建普通住宅房地产销售时,建设公司与房地产买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前期房地产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前期房地产服务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由建设公司承担。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物业买受人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二、后期房地产费征收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房地产公共服务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大会认可的业主委员会决定,按房地产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拒交物业费属于违约。不管物业管理有多差,业主都必须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付出的费用。不交物业费需要缴纳滞纳金,滞纳金S=KN×0.003×T,即滞纳金S=月管理费(K)×欠费月数(N)×0.003(系数)×月欠费的平均日长度(T)。
房子建好了,开发商交房了,可业主却因为各种原因未收房。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问题,不支付房地产费吗这个问题不是个别业主的问题,而是很多人的疑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已经完成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部门支付。这种情况是指,如果按照正常的手续建设公司还没有销售,或者没有通知所有者收到房间,或者因为商社的销售人员的原因没有达到住宅的交付使用条件等,因为购买者没有购买,或者没有收到房间,所以在为止的房地产服务费用由建设公司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是开发者的责任,所有者不能接受房间的话,所有者不需要支付房地产费。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房间的,需要承担房地产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07人已浏览
1,28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9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