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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6月5日公布的《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简称《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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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出卖人义务和买受人义务方面,具体如下: (一)出卖人义务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物的瑕疵担保义务。3、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4、将会有关单证和资料。(二)买受人义务:1、支付价款。2、受领标的物。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所谓买卖合同转让就是指买卖合同当事人依法将买卖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的合法行为。具体说: 第一,买卖合同转让是合同主体的转让,一般是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将自己在买卖合同中的权利或义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买卖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人(第三人)。 第二,买卖合同转让不是买卖合同内容的转让,并不改变买卖合同中原来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只是原有的权利或义务由第三人承担。 第三,根据法律规定,买卖合同转让应当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通知对方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 另外,买卖合同的转让涉及审批等手续的必须办理有关手续,这样该转让才会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主要依据如下: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 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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