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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合同纠纷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
企业分立是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拥有的股份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的股东,形成与母公司股东相同的新公司,从而在法律和组织上将子公司与母公司分开。企业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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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帮助。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非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公司名称纠纷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并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名称纠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人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文件。
合资公司由甲乙两方合作组成,其中甲方占51%的股份,乙方占49%的股份。公司成立后,签定合作经营合同,双方各派人参与管理。但甲方违反《公司法》,未经董事会批准,设置执行董事,由甲方单方行使经营管理权。且未经董事会讨论,罢免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乙方多次提出抗议,但甲方采取不理睬的态度。请问,乙方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9月20日国务院发布1986年1月15日、1987年12月21日国务院修订根据2001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的决定》修订)第十五条规定:审批机构和登记管理机构对合营企业合同、章程的执行负有监督检查的责任。该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合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二)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三)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四)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五)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六)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七)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八)解散和清算;(九)章程修改的程序。合营各方在解释或者履行合营企业协议、合同、章程时发生争议的,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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