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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春节加班费怎么算

2022-03-14
2010年春节加班费怎么算: 根据2010年春节放假通知,2月13日(星期六、农历除夕)至2月19日(星期五、农历正月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2月20日(星期六)、2月21日(星期日)上班。同时按国家和江苏省规定,日工资等于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以新最低工资标准中的一类地区月标准960元计算,日工资应为960元除以21.75天约等于44元。这样算来,春节假期的前三天你要是加班,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为132元(44×300%),要是后四天加班,每天至少为88元(44×200%),这样算来,7天的加班费应为748元(132×3+88×4)。 如果2月6日、7日和2月27日、28日这四个公休日都加班了,那么再加上352元(88×4),总共11天的加班费最少1100元,超过了最低月工资的14.6%。 以上为2010年春节加班费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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