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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情况,单位不续签合同,严重违法,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 第一、若公司没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的,这个不存在仲裁时效问题,因为...
根据你的描述,公司是应当给予你经济补偿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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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如果续签合同,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不续签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单位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第一,就是我担心和他以公司名义签约,如果他违约或者不交房租,我应该找谁追回租金,这样会不会对我有风险。最主要的是要看公司的法人,看公司法人是不是承租人。第二就是这个租户目前以我的房子为其公司注册地址,如果他搬走了,或者公司破产了,会不会影响我以后房屋出租情况。首先,你不是公司的法人,其次你只是出租人,不会影响。第三,出现这种情况如何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或者我可以用什么理由来解除这份合同。你可以选择不签,因为原合同当中也没有约定此项为义务,房屋产权人是你,你有权利选择。
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自动解除。如果企业降薪,你同意,则新的劳动合同生效;如果你不同意,新的劳动合同不生效,你不能得到因降薪导致的补偿。 基于2008年1月1日以前的劳动合同关系产生的补偿,依当时的相关规定;基于2008年1月1日以后的劳动合同关系产生的补偿,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在未出台《劳动合同法》之前规定经济补偿问题的法律规范是原劳动部关于《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但该办法中并未规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支付补偿金的义务。因此,倘若劳动合同跨越2008年1月1日这个时间点,在计算合同到期终止时的经济补偿金时,只能从2008年1月1日起计算,这个时间点之前的工作年限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就本案来说,从2008年算至明年,共计5年,你只能得到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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