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工作日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
(当月工资/当月要上班的天数,不算周六日)*你当月实际上了多少天班。至于你们会计是不是按每月的1号到月底为一个周期计算,还是每月的20号到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8000元、五险一金0元、起征点5000元、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税额=(18000-0-5000-0-0)×20%-1410=1190元。税后工资是16810元。的税率: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当月工资/当月要上班的天数,不算周六日)*你当月实际上了多少天班。至于你们会计是不是按每月的1号到月底为一个周期计算,还是每月的20号到下个月的20号计算,这就不清楚了,多数是按月份来算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45人已浏览
539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