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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1)离职前未进行职业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不得解除: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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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出了许多限制,无法列举。比较集中的条款如下: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根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许多情况可以解除:1、员工有犯罪行为,被追究违约责任。二、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三、员工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4、员工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的完成,或者通知后人不改正的。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法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6、员工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不能胜任自己的工作。7、企业经营困难严重,需要裁员的。
由于经营困难,公司不得不裁员。公司违法吗?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虽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公司在生产经营中遇到严重困难时,可以裁员,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离职前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四)女职工在怀孕、分娩、哺乳期间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被裁员符合上述述条件,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不行,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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