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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暴雨职工回家途中受伤算工伤。...
如果职工在经过单位的同意后提前下班,此时在回家途中受到非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算工伤。但如果职工对交通事故要负主要责任的,则不算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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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早退回家途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需要包含两方面要素: 1、时间要素,也就是受伤是处在上下班的必要时间; 2、地理要素,即受伤的地点是上下班的必经路线。早退不属于正常的上下班时间,因此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 六、七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即:一、以上下班为目地,在合理的时间往来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遭受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特路运输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二、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其他情形下班途中受到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下班喝酒后回家途中车祸受伤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职工下班喝酒后回家途中遭受车祸伤害的,已经不在合理的时间,不属于法定的下班途中,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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