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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
依照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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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的规定,以下情形下的二手房不能进行买卖: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5)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兴建的房屋; (6)已经被列入公告范围的房屋; (7)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 (8)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 (9)已经抵押,并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屋; (10)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 (11)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常常遇到咨询说,说有房子什么情况可以买卖啊,这里需要提醒的是,能不能买卖这个问题本身就有很大的含义,与能不能交易过户,能不能签订买卖合同并不严格一致,从一般意义上说,我们大致从能不能实现房产交易过户的层面来了解,哪些情况下的二手房不能买卖:第一,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第二,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管局直管的公房;第三,认定为危房的房屋;第四,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第五,已纳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第六,所有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权人不同意出售的房屋;第七,所有权有纠纷的房屋;第八,已抵押且未经抵押人书面同意出售的房屋,当然,这种情况在于清除抵押权可以正常交易过户;第九,依法查封、扣押或者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属转移的房屋;另外,房屋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按规定通知承租人,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益,这种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存在被撤销的风险,存在交易过户无法完成的可能性。
不能买卖的二手房。第一种,只取得使用权的房屋,如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第二种,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第三种,鉴定为危房的房屋;第四种,以标准价购买,尚未按成本价补足剩余价款,向全产权过渡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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