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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21、39、40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在违反规则制度、失职、徇私舞弊等,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
用人单位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怀孕女工是不合法的,应当给予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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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个人过错解雇,没补偿金 按其他理由解雇,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看你被解雇理由是否合法,再决定是否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需要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现在你们公司主张“其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拿出具体的证据,尤其是书面性的或者视听资料才可以,否则有涉违法解除之嫌疑。2、退一步讲,即使员工存在上述该条的情形,仍然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额外支付其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否则,单位是不能随便辞退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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