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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先生赠与或者出售与女儿的房屋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有书面合同,口头赠与的不动产,缺乏有效要件。需要补办书面合同; 2、李先生女儿不具有出售...
如果已经赠与女儿,房产即归女儿所有,将来女儿的房产会做为遗产继承,其父母做为其合法继承人,当然有继承份额。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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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女儿是父母遗产的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发生时,如果女儿没有丧失继承权,父母的遗产女儿就有继承份额。 失去继承权的情况有: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为了争夺遗产份额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伤害被继承人; 4、伪造遗嘱等严重情节; 5、通过欺诈和胁迫阻碍遗嘱的设立。
1、如能协商一致,让人你亲戚赠与你女儿没有问题,但房屋产权不再属于你,除非有利于你女儿利益,你不得对该房屋擅自进行处分; 2、即使亲戚无问题,采取买回买卖方式也有一定风险: 3、较好办法是让你亲戚赠与你,且在赠与合同中特殊注明只赠与你自己,不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这样可以保证该房产权仍属于你。其余的风险是你亲戚的诚信问题,房屋出售的虚假协议中可设立特别条款对其加以限制,相应事务建议由律师操作以确保安全。
2012年3月协议,属于效力待定,需要经过产权人你父亲的追认才有效;2012年7月协议,名为买卖,视为赠与,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为有效;2013年2月,你父亲遗嘱关于房产叙述:身前房产已由XX和XX自行协议处理,我不持异议,并不能否认房产已经过户给你外甥女的事实;70万现金属于一般债权债务;该房你父亲生前已经做出处理,你和你妹妹无权处理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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