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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已经赠与女儿,房产即归女儿所有,将来女儿的房产会做为遗产继承,其父母做为其合法继承人,当然有继承份额。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
按照法律规定,这两套房产是你先生和你的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遗嘱,你去世后房产的一半作为你的遗产,由你先生、女儿和你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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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先生赠与或者出售与女儿的房屋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有书面合同,口头赠与的不动产,缺乏有效要件。需要补办书面合同; 2、李先生女儿不具有出售房屋的有效条件,一、无房屋权属凭据,二、无房产证,不具备二手房屋流通条件;公证处是不会公正的。 3、如果你实在要买的话,应同李先生签写合同。待有了房产证后进行公证,不过,合同要写的细致特别是对买房人要全方位保护,提防出售方撕毁协议。
1父母赠送给女儿的房产算女儿女婿房产行为的认定,分几种情况(1)婚前赠与--个人财产(2)婚后公证赠与,指定给个人---个人财产(3)婚后公证赠与,未指定给个人---夫妻共有(4)婚后赠与未指给个人,要看具体情况. 2必须办理继承公证.如果当初父母办理了继承公证,那继承人带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嘱公证书财产证明和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办理 如果当初没办理遗嘱公证,那要求所有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当然之前要先去一个人到公证机关拿手续表).
你们的赠与因为是真实的意思,还公证了,是有用的。 1、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故不能任意撤回,受赠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标的物之债权;尚未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故不动产物权仍由赠与人享有。 2、赠与人既亡,则赠与合同目的的实现途径有二,一是通过公证程序,二是通过诉讼程序。 3、通过公证程序,方式有二,一是先由赠与人的继承人就赠与物办理继承公证,有继承人取得物权之后再行将该物权无偿转让给受赠人,二是由赠与人的继承人就该赠与合同的义务即交付之债办理继承,由义务继受人继续履行赠与合同,不过目前来讲这第二种方式在实践中实行起来难度较大。 4.如赠与人的继承人不予就此办理继承公证或拒绝继续履行赠与合同,受赠人只能向法院提起合同履行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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