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看你们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发放工资时间是什么时候,若迟延7个工作日发放,没有合法理由,则是拖欠。 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
法律并未具体规定拖欠的时间,通常情况下应该以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发放工资。约定日期没有发放的就属于未及时发放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拖欠工资并没有说多久的,一般按照约定好的时间没有发工资,也没有合理的理由或者提前告知的话,均可以算是拖欠工资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一般,具体的发薪日期是由双方约定,法律上没有强制性的规定。那么,只要单位每月支付一次就是合法的,至于当月还是上月没有严格的规定,所以只要你所在单位都按时支付了你的工资,即使是在后一个月发上一个月的工资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1、达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未支付的,视为拖欠;2、未约定工资支付日的,超过一个月未支付工资的,视为拖欠。达到上述条件的,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是辞职申请,是辞职通知,通知用人单位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机关事业单位无故停发劳动合同制职工资是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下面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10,6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