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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
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此案件不仅是改变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的问题,还涉及到违法转让集体土地、擅自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商品房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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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使用权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进入市场,即出售、交换和赠与。但也应了解属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还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时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有批准权的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地价款。出让土地并非一定能够转让,未经开发的出让土地不得转让。出让土地使用权在转让时应分清是否改变了转让方土地使用权性质。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除《土地管理法》规定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以及这类企业的用土地房产抵押后被依法处分的情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对土地使用权的性质未弄清就进行转让。特别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和交换。
一般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2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最广泛的方式,以价格支付作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还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是价格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买卖土地使用权时,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价格的支付是平等的,而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格支付在前面,抵债视为已付价格。以交换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格,而是其他财产或者特定财产权。四、作价入股。作价入股介于买卖和交换之间,类似于买卖和交换。开发房地产时,合建和以土地使用权为价入股属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钱建房的合作形式。赠与是用地人将其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人的法律行为。当土地使用者是自然人时,土地使用者的死亡将使其继承人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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