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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基本工资不可以随便扣发,这是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
不合法,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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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能对劳动者进行罚款,但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等法律手段进行奖勤罚懒,这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必要手段。但用人单位要慎用这个奖惩制度,注意:一是规章制度要内容合法,程序合法。比如用人单位制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要经过员工讨论,公示或告知员工;二是内容要合理,明显缺乏合理性的奖惩制度也会影响其合法性;第三,不能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如不能违反最低工资的相关规定,不能实施歧视。与此同时,员工在受到公司乐捐等违法处罚时,应勇敢站出来,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那么员工就有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如果员工有违纪的情况,单位最多扣除员工部门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但是不得克扣员工工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依据《劳动法》,用人单位可以依法制定规章制度,但每月的累计扣罚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总额的20%,且扣罚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若一个月被扣金额超过月工资的20%,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向企业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是要经职工讨论,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像用人单位涉及职工迟到早退要扣罚工资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应当按民主议定的程序进行必要的讨论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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