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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流程: 1.声明作废 在父母去给孩子补办出生证明的时候,院方会要求登报声明遗失的《出生医学证明》号作废,到时候要拿着带有声明的这期报纸去...
孩子出生证明丢后,可向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补发申请,填写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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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这孩子的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的回答。
遗失儿童出生证明的补充方法:首先,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然后,发行机构在审查新生儿父母提供的书面申请、原发行机构提供的发行记录等相关材料后进行补充发行。
1、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出生医学证明》遗失的,可以补领,但是同一个新生儿,不能开具两份内容不同的《出生医学证明》; 2、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孩子出生地的妇幼保健院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三、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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