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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2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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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的哺乳时间,在规定的哺乳时间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第十条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劳险字2号《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 2、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您的情况不是超生,而是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应当适用计划生育方面的法律法规。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即只要国家有关于计划生育关于假期的规定,您就可以享受。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二款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这里并未区分是否已经生育孩子)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医生证明,需要保护胎儿休息的,其保护胎儿休息时间按本公司实施的疾病待遇规定处理。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领取疾病救济费的女职工,计划生育时可以从生育日起停止疾病救济费,重新发放产假补贴,享受其他生育待遇。产假期满后仍需休病假的,从产假期满之日起,继续发放病假补助费。保胎休息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仍需休病假的,其病假时间应与产前病假和保胎休息时间合并计算。不按计划生育怀孕的女职工,保护胎儿,休病假和生育时的待遇,仍按省、市目前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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