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能。 《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不可以。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六项: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1、《公务员法》第53条第14款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十四)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公务员法》第55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3、《公务员法》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因此,从法条来看,上述第五十三条中第(十四)项就是禁止公务员经商做买卖的规定。第五十五条和第五十六条就是处罚规定。具体处罚的形式需视公务员的违法违纪的程度轻重而不同。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96人已浏览
9,367人已浏览
479人已浏览
2,0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